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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膳食用食品分类解析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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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昆冈

1定义: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2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

2.1婴幼儿配方食品;

2.2婴幼儿辅助食品;

2.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4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3婴幼儿配方食品

3.1婴儿配方食品,适用标准GB10765《婴儿配方食品》。

3.1.1乳基婴儿配方食品,指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个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3.1.2豆基婴儿配方食品,指以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于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个月龄婴儿的正常营养需要。

3.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适用标准GB10767《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本产品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辅料,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较大婴儿(6-12月龄)和幼儿(12-36月龄)食用,其营养成分能够满足正常较大婴儿和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

3.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适用标准GB25596《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常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

产品类别

适用的特殊医学状况

配方主要技术要求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

乳糖不耐受婴儿

1.配方中以其他碳水化合物完全或部分代替乳糖;

2.配方中蛋白质由乳蛋白提供。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

1.乳蛋白经加工分解成小分子乳蛋白、肽段和氨基酸;

2.配方中可用其他碳水化合物完全或部分替代乳糖。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

食物蛋白过敏婴儿

1.配方中不含食物蛋白;

2.所使用的氨基酸来源应符合GB14880或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3.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1.能量、蛋白质及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应高于GB25596-2010中4.4的规定;

2.早产/低体重婴儿配方应采用容易消化吸收的中链脂肪作为脂肪的部分来源,但中链脂肪不应超过总脂肪的40%。

母乳营养补充剂

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可选择性的添加GB25596-2010中4.4及4.5中的必须成分和可选择性成分,其含量可依据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营养需求及公认的母乳数据进行适当调整,与母乳配合使用可满足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

1.不含或仅含少量与代谢障碍有关的氨基酸,其他的氨基酸组成和含量可根据氨基酸代谢障碍做适当调整;

2.所使用的氨基酸来源应符合GB14880或GB25596-2010附录B的规定;

3.可适当调整某些矿物质和维生素的含量。

4婴幼儿辅助食品

4.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以一种或多种谷物(如:小麦、大米、大麦、燕麦、黑麦、玉米等)为主要原料,且谷物占干物质组成的25%以上,添加适量的营养强化剂和(或)其他辅料,经加工制成的适于6月龄以上的婴儿和幼儿食用的辅助食品,适用标准GB10769《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主要产品包括:

4.1.1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用牛奶或其他含蛋白质的适宜液体冲调后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4.1.2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添加了高蛋白质原料,用水或其他不含蛋白质的适宜液体冲调后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4.1.3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煮熟后方可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4.1.4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可直接食用或粉碎后加水、牛奶或其他适宜液体冲调后食用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4.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食品原料经处理、灌装、密封、杀菌或无菌灌装后达到商业无菌,可在常温下保存的适于6月龄以上的婴幼儿食用的食品,适用标准GB1077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主要产品包括:

4.2.1泥(糊)状罐装食品,吞咽前不需要咀嚼的泥(糊)状婴幼儿罐装食品。

4.2.2颗粒状罐装食品,含有5mm以下的碎块,颗粒大小应保障不会引起婴幼儿吞咽困难、稀稠适中的婴幼儿罐装食品。

4.2.3汁类罐装食品,呈液体状态的婴幼儿罐装食品。

5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

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适用标准GB2992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主要产品包括:

5.1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

5.1.1适用于1-10岁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其营养成分应符合GB29922中3.4.1要求。

5.1.2适用于10岁以上人群的全营养配方食品,其营养成分应符合GB 29922中3.4.2要求。

5.2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其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应以GB29922中3.4.1或3.4.2全营养配方食品为基础,但可依据疾病或医学状况对营养素的特殊要求适当调整,以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常见产品包括:

5.2.1糖尿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5.2.2呼吸系统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5.2.3肾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5.2.4肿瘤全营养配方食品;

5.2.5肝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5.2.6肌肉衰减综合症全营养配方食品;

5.2.7创伤、感染、手术及其他应激状态全营养配方食品;

5.2.8炎性肠病全营养配方食品;

5.2.9食物蛋白过敏全营养配方食品;

5.2.10难治性癫痫全营养配方食品;

5.2.11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

5.2.12脂肪酸代谢异常全营养配方食品;

5.2.13肥胖、减脂手术全营养配方食品。

5.3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由于该类产品不能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的营养需求,需要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故对营养素含量不作要求。非全营养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按照患者个体的特殊状况或需求而使用。常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表:

产品类别

配方主要技术要求

 

营养素组建

蛋白质(氨基酸)组件

1.蛋白质和(或)氨基酸构成;

2.蛋白质来源可选择一种或多种氨基酸、蛋白质水解物、肽类或优质的整蛋白。

脂肪(脂肪酸)组件

1.由脂肪和(或)脂肪酸构成;

2.可以选用长链甘油三酯(LCT)、中链甘油三酯(MCT)或其他法律法规批准的脂肪(酸)来源。

碳水化合物组件

1.由碳水化合物构成;

2.碳水化合物来源可选用单糖、双塘、低聚糖或多糖、麦芽糊精、葡萄糖聚合物或其他法律法规批准的原料。

电解质配方

1.以碳水化合物为基础;

2.添加适量电解质。

增稠组件

1.以碳水化合物为基础;

2.添加一种或多种增稠剂;

3.可添加膳食纤维。

流质配方

1.以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为基础;

2.可添加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

3.可添加膳食纤维。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1.以氨基酸为主要原料,但不含或仅含少量与代谢障碍有关的氨基酸。常见的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中应限制的氨基酸种类及含量要求见GB29922表6;

2.添加适量的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

3.满足患者部分蛋白质(氨基酸)需求的同时,应满足患者对部分维生素及矿物质的需求。

6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主要包括:

6.1辅食营养补充品;

6.2运动营养食品;

6.3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7特殊膳食用食品包装标签

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包装标签》。

8特殊膳食用食品生产

执行GB23790《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2992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参考文献:

1.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2.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

3.GB25596-201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

4.GB10765-2010《婴儿配方食品》

5.GB10767-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6.GB10769-2010《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

7.GB10770-2010《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8.GB29923-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9.GB23790-2010《粉状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