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征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组织自治区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专家审查、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我委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标准质量和工作进度,做好标准制定工作。 联 系 人:席敏毅 联系电话:0991-3690331 电子信箱:spaqk@sina.com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