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1/1408号法规,修订欧条例盟(EC) No 1881/2006《关于某些食品中托烷生物碱(以阿托品和东莨菪碱之和计)最高含量的法规》,修订的主要限量如下: 指标 产品 限量(μg/kg) 托烷生物碱 加工谷类食品和婴幼儿食品,含小米、高粱、荞麦或其衍生产品 阿托品:1.0;东莨菪碱1.0 小米、高粱的碾磨产品 5.0 荞麦碾磨产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