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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婴幼儿食品中铅含量的更新解读

来源:
食品伙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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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针对婴儿幼儿食品的行动水平做了新的提议和设定,并出台一则指南草案供大家参考。

  一 背 景

  众所周知,铅对人类有毒,对任何年龄段的人都有毒,尤其是婴幼儿、孕妇及胎儿以及其他慢性病患者。即使食品中含有少量的铅也会损害儿童的健康和发育,特别是大脑和神经系统,儿童如果食用了含有铅的食品,会影响神经系统,比如学习障碍、行为困难、智商降低等。由于铅会在体内堆积,随着时间的推移,即使是少量的铅也会对人体慢慢造成危害,因此对于对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的美国来说,一直致力于在铅的安全问题上做出行动。但目前尚未确定一个具体的铅的含量,才能保证铅在儿童食品中不存在危害。为了帮助评估铅的风险,2018年,FDA制定了铅在食品中的临时参考水平(IRL),以取代1990年早期制定的FDA临时每日总摄入量(PTTDI)。

  二 内 容

  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美国对婴幼儿食品中铅含量的规定,食品伙伴网对铅含量的规定进行如下介绍。

  2021年,美国FDA启动“接近零(Close to Zero)”的行动计划,该计划旨在尽量减少婴幼儿食品中铅的含量,该计划通过设定铅的行动水平来最大限度地减少婴幼儿食品中铅的含量,从而逐步实现并改善铅在婴幼儿食品中的含量。在“接近零(Close to Zero)”的行动计划进行下一步时,美国FDA对婴幼儿食品及加工食品做了评估,为此,美国考虑了食品的摄入量和食品中铅的最高水平,希望确保在特定的食品中摄入的量不会超过IRL。

  在美国,婴幼儿食品包括以下类别:婴儿谷物(干食,例如大米、小麦和多种谷类谷物);水果类食品(单独的一种水果类食品或多种组合的水果类食品);蔬菜类(单独的一种蔬菜类食品或多种组合的蔬菜类食品);混合类食品(任何混合蔬菜、水果、谷物或肉类);酸奶,蛋羹/布丁,或者单独的以肉类为原料的肉类食品。

  对于不同的婴幼儿食品的类别,铅的含量有不同的限制规定,美国FDA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和评估,同时结合美国联邦法规21CFR 109.6中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规定,针对两岁以下婴幼儿食品做了评估,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例如,行动水平应将消费者每日摄入超过IRL的铅含量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为方便起见,应酌情设置数量有限的特殊行动水平等。基于这些因素的考虑以及21CFR 109.6中适用的标准和数据分析,目前确定了婴幼儿食品中铅的行动水平如下:

  (1)水果、蔬菜(不包括单一成分的根茎类蔬菜)、果蔬混合物、酸奶、蛋羹/布丁和单一成分的肉类,不得超过10ppb;

  (2)根茎类蔬菜及其加工食品(单一成分),不得超过20ppb;

  (3)婴儿谷物(干燥的食品),不得超过20ppb。

  对于水果、蔬菜(不包括单一成分根茎类蔬菜)、果蔬混合物、酸奶、蛋奶/布丁和单一成分的肉类,这些都是含铅量较低的食品,行动水平可以设定为10ppb。

  三 影 响

  以上含量的制定,仅为草案的限量提议,目前还在征集意见评论,因美国的各项指标通常会作为其他国家制定指标的参考标准,因此该限量的制定,从一定程度上也给其他国家制定铅含量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