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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发布食品安全检验的进口商品清单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6年6月2日,越南工业贸易部于2026年6月1日签发第28/2026/TT-BCT号通告,发布食品安全检验的进口商品清单,自2026年7月17日起生效。主要内容如下:
(1)该通告颁布了由工贸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检验的进口商品清单,取代此前第11/2022/TT-BCT号通告的相关规定;
(2)适用范围。清单涵盖以下进口食品类别:饮料、酒类、啤酒:包括果汁、矿泉水、含糖饮料、啤酒、葡萄酒、烈酒等(HS编码20.09、22.01-22.08);加工乳制品:包括乳、奶油、酸奶、乳清、黄油、奶酪等(HS编码04.01-04.06);植物油:包括大豆油、花生油、橄榄油、棕榈油、椰子油等(HS编码15.07-15.18);粉、淀粉类:包括小麦粉、米粉、玉米粉、马铃薯粉、淀粉等(HS编码11.01-11.09);糕点、糖果、果酱:包括糖果、巧克力、饼干、蛋糕、果酱、蜜饯等(HS编码17.04、18.06、19.05、20.06-20.08);
(3)HS编码确定:依据越南进出口商品清单及相关海关法规执行。清单中仅列4位或6位码的,其下属所有8位码均适用;列至8位码的,仅该码适用;
(4)过渡条款:生效日期前已提交检验档案的,可按原规定继续处理(自愿遵守新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