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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以蛋白质水解物制造的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法规
来源:
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2026年6月9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6/743号法规,修订关于蛋白质水解物制造的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蛋白质相关要求的(EU)2016/127号法规,将于公报后第20日生效,具有完整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修订授权法规(EU)2016/127的附件I、附件II和附件III,新增一组允许用于婴儿配方食品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生产的特定蛋白质水解物,即F组蛋白质,并制定其相关要求;
(2)F组蛋白质水解物蛋白含量范围应为0.55g/100kJ(2.3g/100kcal)至0.67g/100kJ(2.8g/100kcal);蛋白质来源为脱脂牛奶和乳清蛋白浓缩物的混合物,初始乳清与酪蛋白(w/w)比例为60:40;蛋白质加工工艺为原料水化并加热,热处理后,在pH6.9至7.6、温度50至55°C的条件下,使用金属蛋白酶进行水解,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热处理(80至85°C,17秒至10分钟,必要时随后进行最高140°C、0.5秒的热处理)使食品酶失活;必需条件必需氨基酸及左旋肉碱参照附件III A节,其中左旋肉碱含量至少为0.3mg/100kJ(1.2mg/100kcal)。